清退程序根据不同的情境和对象有不同的步骤和要求。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的清退程序:
劳动合同解除程序
劳动者提前通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一致解除: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就诊卡预存款清退
现金清退:对于黄山市人民医院门诊实体就诊卡尚有500元以下预存款的,可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前往门诊大厅收费结算窗口办理现金清退。
转账清退:对于黄山市人民医院门诊实体就诊卡尚有500元以上(含500元)预存款的,可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前往门诊大厅一楼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并采取转账方式给予清退,到账时间以转出时间为准。
急诊收费处办理:非法定工作时间内,500元以下预存款可在急诊收费处办理。
非法集资款清退
登记集资信息:首先对集资群众身份、集资数额等进行逐笔登记,掌握案件的集资总人数、集资总金额、已返金额和未返金额等情况。
债权清收和资产变现:专案组对涉案企业(个人)的债权清收、资产保全,并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对涉案资产进行变现,用于集资款的清退。
制定返款政策:根据清理后的剩余资金,按集资参与者集资额比例,制定统一的返款政策、原则、方案和比例,并实施清退,最终以处置报告形式结束案件善后处置工作。
购房合同解除及退款
解除合同通知:向开发商递送书面形式的解除合同通知,若开发商同意,则双方需共同商议处理退还房产、支付退款及承担相应损失等事宜;如开发商持有异议,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庭宣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解约申请:在成功解除购房合同后,有权向提供抵押贷款的银行提出解约申请,该申请应得到法院的支持和认可。
偿还银行贷款:在开发商将购房款归还后,需优先用于偿还拥有抵押权的银行,开发商可从代为偿还的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
公司解散清算
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成立清算组: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
通知债权人及公告:清算组应在成立后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这些清退程序分别适用于劳动合同解除、医疗就诊卡预存款清退、非法集资款清退、购房合同解除及退款以及公司解散清算等不同情况,每个程序都有其特定的步骤和要求。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以确保清退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