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户的程序如下:
准备材料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
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或离婚证)
申请
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立户申请
审核
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
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办理迁入
拿到准迁证后,向目前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示,要求派出所将自己的户口划出
然后再迁入迁入地
领取新户口本
办理完成后,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立户手续,并领取新的《户口簿》
建议:
在办理立户手续前,先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材料齐全、手续正确。
如果涉及到房产证明或单位证明,提前准备好相关文件,以便在申请时能够及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