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是指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的一系列操作和处理。这些程序旨在确保事故得到公正、及时和有效的处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报警和受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需填写《受理交通事故案件登记表》,记录相关信息,如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信息,事故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
对于不属于交通事故案件或不属于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案件,不予受理,但需告知报案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报案。
现场处置
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应立即进行勘查,保护现场,收集证据,并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有关部门。
对于重大事故,需立即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通知相关部门派人前往处理。
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双方同意达成协议后,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简易程序
对于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的轻微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包括固定现场证据、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进行初步调解等步骤。
一般程序
对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交通事故,及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应使用一般程序处理。
一般程序包括报警、受理、处警、现场处置、调查取证、责任认定、裁决处罚和损害赔偿调解等步骤。
通过以上程序,交通事故得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