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非程序议题,也被称为实质性事项的决议,是指涉及联合国安理会决策中的 具有根本性质的问题,这些问题通常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关系、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等核心任务密切相关。对于非程序性事项的决议,安理会的表决要求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同意票,这被称为大国一致原则。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都享有否决权,其弃权或缺席不被视为否决,因此常任理事国享有两次否决的权利,即双重否决权。
具体来说,非程序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和平与安全:
涉及国际冲突的解决、军事干预、制裁措施等。
人权和基本自由:
涉及对人权侵犯的谴责和制裁、保护平民、难民等。
经济发展与合作:
涉及全球经济政策、发展援助、贸易等。
国际法和国际组织:
涉及国际法的解释和应用、国际组织的建立和改革等。
这些议题因其重要性和广泛性,需要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一致同意才能通过,从而确保了联合国决策的权威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