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是指 满足一定范围内所有人需求的对象,即具有公共效用的对象。它包括满足人们生存、享受和发展的资源和条件,如安全、健康、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福利等。公共利益不同于国家利益和集团(体)利益,也不同于社会利益和共同利益,具有主体数量的不确定性、实体上的共享性等特征。
具体来说,公共利益包括以下方面:
公共环境:
享受安全、健康、环保的生活环境。
市政工程项目:
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
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推动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保障公民的健康和福祉。
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满足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
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如交通、通信、市政设施等。
公共利益是国家存在的正当性理由,也是界定政府行为必要性的主要边界。在司法和行政实践中,如何识别公共利益是一个重要问题。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但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