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迁医保的程序如下:
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
离婚后,若打算将医保关系迁至新的就业地,首先需要在新的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相关费用。
填写相关申请表
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发送联系函
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审核通过后,会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会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包括清理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并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最后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办结转移手续
待基金到账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至此,整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完成。
提供必要证明文件
若涉及未成年人,需要携带离婚证书、孩子的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前往当地的社保局或医保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由于各地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迁移手续前,先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或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迁移过程顺畅。
通过以上步骤,离婚后迁医保的程序可以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