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程序从 当事人起诉开始。具体流程包括:
起诉和受理:
这是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阶段,包括原告起诉和人民法院受理两方面的诉讼行为。
审理前的准备:
审判人员在受理案件之后、审理之前应作的准备工作,主要是弄清双方当事人的请求与答辩,调查、收集证据,通知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诉讼,以及其他保证正确、及时审理案件的工作。
开庭审理:
即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调解或判决。开庭审理又可分为准备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调解或判决。
宣判:
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建议:
当事人应当明确诉讼请求,并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审判人员应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做好审理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审理的顺利进行。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参与,提供证据,进行辩论,以便法院能够公正、及时地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