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条不平等条约
时间:1915年1月18日
国家:日本与中国
主要内容:
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并加以扩大 。承认日本在南满和内蒙古东部的特殊权利
。
日本租借旅顺、大连及南满、安奉两铁路期限延长至99年。
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中国不得自行处理。
所有中国沿海港湾、岛屿概不租借或割让给他国。
中国政府聘用日本人为政治、军事、财政等顾问。
中日合办警政和兵工厂。
影响 企图将中国的领土、政治、军事及财政等都置于日本的控制之下。 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使中国进一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谈判过程: 日本帝国主义利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西方列强无暇东顾的时机,通过威胁和利诱的手段,迫使中国在不平等条件下签订了这份条约。 结果
袁世凯政府被迫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即《中日民四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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