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长度取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
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因此,如果一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六个月的试用期,那么这意味着劳动合同的期限至少为三年。此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的设定是为了让用人单位评估劳动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同时也保护劳动者免受不公平待遇。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