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孩子教育

时间:2025-03-11 08:14:56 手机游戏

个人所得税中关于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如下:

扣除标准

自2023年1月1日起,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扣除范围

子女的全日制学历教育相关支出,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以及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扣除主体及方式

扣除主体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特殊情况处理

升学衔接期间:如子女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的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休学期间: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均包含在扣除期限内。

境外教育: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申报方式

扣缴义务人申报:由单位在每月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进行税前扣除。

纳税人也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在纳税申报表上填写子女教育支出的具体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建议

选择扣除方式:如果父母都有工作,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50%的标准扣除更为合理;如果只有一方有工作,那么有工作的一方按照全额扣除更为合理。

留存资料:对于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子女,务必留存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以备税务部门的查验。

及时申报:建议纳税人及时申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以便享受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