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类型繁多,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美国签证类型:
移民签证
EB-5类投资移民:适用于在新建立的或既有的美国企业有相当投资金额的个人,可以获得永久居民的资格。
非移民签证
A类
A-1:外国大使、高级长官、外交或领事官员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A-2:其他外国政府官员或职员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A-3:A-1和A-2签证持有者的服务员、仆人或私人助理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B类
B-1:短期商务访问。
B-2:短期旅游。
C类
C-1:外国人过境。
D类
D- 乘务员。
E类
E-1:商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E-2:投资者、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F类
F-1:进入合法学校全日制学习的学生。
F-2:学生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G类
G-1:国际组织的被认可的外国政府成员国的首席代表、成员和家庭成员。
G-2:其他被认可的外国政府成员国的代表。
G-3:国际组织的非被认可的外国政府的非成员国的首席代表、成员和家庭成员。
G-4:国际组织的官员或职员以及家庭成员。
G-5:G-1、G-2、G-3和G-4签证持有者的服务员、仆人或私人助理以及家庭成员。
H类
H-1A:专业护士。
H-1B:从事指定专业职业的短期专业工人。
H-2A:从事短期或季节性的短期农艺工人。
H-2B:从事短期服务或劳动的技术和非技术工人。
H-3:受训者。
H-4:H-1、H-2和H-3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I类
I:外国媒体的代表、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J类
J-1:被核准项目的交流访问学者。
J-2:J-1交流访问学者的配偶和子女。
K类
K-1: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移民美国。
K-2:K-1未婚妻的子女。
L类
L-1A:赴美国分公司的执行者和管理者。
L-1B:专业知识雇员。
L-2:L-1的配偶和子女。
M类
M-1:学生在假期来美进行短期职业培训签证,培训不可以是语言学校,一般为大学。
N类
N-8:被指定为特殊移民的外侨子女的父(母)亲。
N-9:被指定为特殊移民的父(母)亲的子女。
O类
O-1: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方面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或运动员。
O-2:跟随O-1签证持有者的某些外国人。
O-3:O-1签证持有者的家庭成员。
P类
P-1:国际运动员或国际演艺团体。
P-2:参加交流计划的艺术或演艺团体。
P-3:参加特殊文化交流计划的艺术或演艺团体。
P-4:P-1、P-2和P-3的配偶或子女。
Q类
Q-1:国际文化交流计划的参与者。
R类
R-1:宗教人士。
R-2:R-1的配偶或子女。
S类
S-5:提供违法组织或企业紧急信息的个人。
S-6:提供与恐怖组织有关信息的个人。
T类
TN:北美自由贸易法案的从业人员。
TD:北美自由贸易法案从业人员的配偶或子女付其费用。
以上信息提供了美国签证的基本分类,每种签证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