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目的和性质
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通常视为预付款,没有担保合同的性质,如果合同不能履行,订金一般可以退还,或者根据双方约定作为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数额限制
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订金:数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法律后果
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不履行债务时可能丧失定金或双倍返还。
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不履行债务时不发生双倍返还的后果。
合同关系
定金:定金合同是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
订金:订金合同可以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但订金合同的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适用情况
定金:适用于各种需要确保合同履行的情况。
订金:多见于金钱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支付方式
定金:通常一次性交付。
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总结来说,定金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和担保作用,而订金则更多是一种预付款或诚意金,不具备定金的担保性质。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明确区分定金和订金,以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