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某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销售一批A商品,销售的总额为10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对方公司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收到。
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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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收账款-某公司 113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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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2月31日款项还未收回,公司评估即将有可能发生10%的坏账,此时计提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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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信用减值损失 11.3万元
贷:坏账准备 1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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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份,公司收回该笔货款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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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银行存款 100万元
贷:应收账款-某公司 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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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审查认定和综合评估,另外13万元已经无法收回,此时可以确认为坏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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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坏账准备 13万元
贷:应收账款-某公司 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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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份,该公司财务状况出现好转,又支付了梅松公司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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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收账款-某公司 5万元
贷:坏账准备 5万元
借:银行存款 5万元
贷:应收账款-某公司 5万元
借:坏账准备 5万元
贷:信用减值损失 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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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步骤,该公司对可能发生的坏账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和核算,最终确认并处理了坏账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