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行政区域划分

时间:2025-03-11 02:46:08 手机游戏

日本的行政区域划分主要遵循明治政府于1871年实施的废藩置县政策,并依据1947年施行的《地方自治法》。全国共分为 47个一级行政区,即都道府县,其下划设1741个二级行政区,包括市町村及特别区。

一级行政区

日本的一级行政区包括:

都:

东京都

道:

北海道、东北地方、关东地方、中部地方、近畿地方、中国地方、四国地方、九州地方

府:

京都府、大阪府

县:

除上述都道府县外,还包括43个县

二级行政区

二级行政区主要包括:

市:

人口及工业化规模较大的市可以设置为政令指定都市、中核市或特例市

町:

通常较市小,有一定人口及工业化要求

村:

一般指农村地区

特别区:

东京都内部的23个特别区,具有自治权但部分公共服务由东京都政府直接安排

郡作为虚级行政区划,仍具备地址表记、广域行政圈范围、都道府县议会选举划分等功能,但已不具备地方公共团体的功能。

支厅

部分偏远地区或离岛地区会设立都道府县的行政派出机关“支厅”,这些支厅不是地方公共团体,没有自治权,主要用于协助都道府县政府在偏远或离岛地区执行行政事务。

地理区域划分

日本常被划分为八大区域,分别为:

1. 北海道地方

2. 东北地方

3. 关东地方

4. 中部地方

5. 近畿地方(又称关西地方)

6. 中国地方

7. 四国地方

8. 九州地方

9. 冲绳地方

这些区域主要是基于历史、文化和经济等方面的特点进行划分,便于地理、交通、民间习惯及商业机构等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