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权发布”是指 接受国家或上级委托的权力,并在某一时间段或具体事项上代为执行。这通常涉及将发布信息的权力从上级部门或机构转移到下级部门或媒体,以便这些部门或媒体能够代表上级进行信息发布。
具体来说,受权发布有以下几种情况:
接受委托的权力:
受权方接受国家或上级的委托,在特定事项上行使权力并进行发布。例如,外交部受权发表声明,意味着外交部被赋予了代表国家发表官方声明的权力。
媒体发布两会信息:
在全国两会或地方两会期间,发布重要信息的权利会授予特定媒体,这些媒体则成为受权发布的主体。在发布信息时,会标明“两会受权发布”,以表明该媒体正在代表两会进行信息发布。
法律或政策发布:
有时,政府或机构会授权特定媒体或机构发布法律、政策或其他重要信息,这也属于受权发布范畴。例如,新华社受权播发某部法律,意味着新华社被赋予了代表政府发布该法律的权力。
总结来说,受权发布是一种权力转移行为,受权方在获得授权后,代表授权方进行信息发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