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行业的“九不准”包括以下内容:
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
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
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和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
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
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
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
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严格遵守医疗规范,不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严格按照医疗标准和流程进行诊疗活动。
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
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严格遵守医疗保密制度,不泄露患者的个人隐私和诊疗信息。
保护患者隐私是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
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根据患者的实际需要和病情,合理转介患者。
严禁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将患者转介到其他单位或医生。
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严格遵守医疗秩序,不扰乱正常的诊疗活动。
公平对待每一位患者,不因个人利益影响医疗服务的公平性。
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收受患者或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拒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保持清正廉洁。
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严格遵守医疗卫生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不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
拒绝参加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业的娱乐活动或商业活动。
这些“九不准”是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旨在规范医疗行为,维护患者的权益,促进医疗卫生行业的健康发展。违反“九不准”规定的医疗卫生人员,将受到相应的批评教育、取消评优评职资格、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被依法给予暂停执业活动或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