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产假新规定178天

时间:2025-03-11 00:26:33 手机游戏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最新修订,广东省女职工的产假天数由原来的98天增加至 178天。具体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

98天,包括产前15天的休假。

奖励假:

80天。

难产假:

对于难产的女职工,增加30天产假。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此外,男职工也享有陪产假,时长为15天。

因此,广东省女职工的产假为顺产98天加上奖励假80天,总计178天。对于难产的情况,产假为98天加上30天,总计208天。多胞胎生育的情况下,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