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经营许可证是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的法定凭证,其办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以下是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主要条件和流程:
办理条件
场地要求:
仓库和经营场所必须在同一区域。
经营兽药批发的,办公面积需40平方米以上,仓库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经营兽药零售的,办公面积需20平方米以上,仓库面积40平方米以上。
需有常温库、阴凉库(含空调)、冷库、货架、柜台、保温设施。
兽药分区应明确标注:合格兽药区、不合格兽药区、待验兽药区、退货兽药区。
经营易燃易爆类药品的需有独立仓库。
经营生物制品兽药的,冷库容积需30立方米以上,或专用仓储库房40平方米以上,并配备相应容量的冰柜和冰箱。
人员要求:
主管人员需工作3年以上或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兽医中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人员需具有兽医中专以上学历或兽药初级以上职称。
质量负责人需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并具有兽药大专学历或中级职称。
采购人员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经营生物制品兽药的质量管理人员需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兽用生物制品专业知识。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准备:
开办或变更申请书面报告及《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拟开办经营场所、库房地点及内部布局图。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聘用药剂师或注册兽医、注册助理兽医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兽药储存和运输设施、设备目录。
与兽药经营GSP相关的规章制度。
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及守法经营的保证书。
材料初审:
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兽医站对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现场验收:
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须经上级审批的增加5个工作日)组织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验收,合格的出具现场验收结论。
审核与发证:
符合条件的,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有效期与换证
兽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需到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法律责任
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的,将受到责令停止经营、没收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等处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