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资质
公司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公司。
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注册资本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人员要求
提供三名社保缴纳人员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至少一名需为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
网站要求
必须拥有一个符合审核要求的网站。
网站域名证书及备案号,域名持有人需与ICP许可申请公司一致。
网站接入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托管商资质彩色扫描件。
公司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含电信业务、电信业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一项。
其他要求
公司不得有外资控股,需遵循内资审批程序。
所需材料包括: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
一级股东的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企业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法人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
三名社保缴纳人员的社保证明、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其中一名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
网站域名证书及备案号,域名持有人需与ICP许可申请公司一致。
网站接入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托管商资质彩色扫描件。
用于申请的过审网站。
申请流程:
1. 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账号。
2. 在首页选择行政许可中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进行在线办理。
3. 新账号需完善公司主体信息,按提示填写。
4. 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
5. 根据业务范围选择“跨区许可证任务表”或“省内许可证任务表”,以省内申请为例。
6. ICP许可证对应的业务名称应选择“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7. 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8. 提交申请后,通信管理局(工信部)将在5日内完成初步审核,通过后将发送“受理通知书”。
建议:
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要求提交。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以确保申请流程顺利进行。
如果涉及外资,需特别注意外资控股的限制和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