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 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具体依据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此,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了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如果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他们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