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以下内容:
基础工资:
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
岗位工资或技能工资:
根据岗位的技术、业务要求、劳动繁重程度、劳动条件等因素确定。
效益工资:
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实际完成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
浮动工资:
劳动者劳动报酬随企业经营好坏及劳动者劳动贡献大小而上下浮动。
年功工资:
根据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按一定标准支付。
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因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收入,也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
基本工资:
包括员工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
绩效工资:
包括员工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等。
补贴:
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费补贴等。
奖金:
包括绩效奖金、年终奖金、节假日奖金等。
加班费:
包括员工的加班费和值班费等。
其他收入:
包括职业津贴、技术津贴、岗位津贴等。
年终加薪:
因工作表现或企业效益提高而给予的一次性加薪。
劳动分红:
因职工对企业劳动贡献而获得的利润分配。
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包括各种津贴、补贴以及与工作相关的其他形式的收入,但有一些如独生子女补贴、未纳入基本工资的补贴等特定补贴不予计入。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包括一些特定的补贴和津贴,例如独生子女补贴、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此外,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规定费用后,也需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是一个广泛的概念,涵盖了多种形式的收入,但也有一些例外情况需要特别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