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暂住证需要以下材料和步骤:
基本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住所证明,如租房合同、购房合同等。
证件照若干张(具体数量根据当地要求而定)。
特定情况下的额外材料
暂住在居民家中的,需要携带户主的户口簿。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工地、工场的,由单位或雇主登记造册后申领。
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并带领申领。
外地从业人员需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地点
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
办理时限
暂住登记当场办结。
补办暂住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
费用
办理暂住证通常不收费,但可能产生其他相关费用,如照相费、填写表格费等,具体金额以当地公安机关或社区服务中心公布为准。
其他注意事项
暂住证已经停办,取而代之的是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步骤与暂住证类似,但需要提交更多的证明材料,如就业、就读等证明。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社区服务中心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