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公路是中国公路等级中的一个标准,主要适用于连接县、乡(镇)、村等支线公路。以下是四级公路的一些主要设计标准:
设计速度:
通常为20-40公里/小时。
路基宽度:
一般值为4.5-6.5米,变化值通常为7.0米。
路面宽度:
通常为3.5-4米。
最小曲线半径:
平原微丘地区为30-60米,山岭重丘地区为15-25米。
最大纵坡:
平原微丘地区为6%,山岭重丘地区为9%,最小纵坡为0.3%。
停车视距:
通常为40米。
最大纵坡:
不应大于8%,特别是在海拔2000米以上或积雪冰冻地区。
年平均日交通量:
双车道应适应2000辆以下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单车道应适应400辆以下。
通过量:
考虑混合行驶的车辆,如自行车、人力车、畜力车、轿车、拖拉机、汽车拖带挂车或半挂车等,按一定系数换算成载货汽车数。
行政等级:
分为国、省、县、乡道五级。
使用年限:
依序为20年、15年、10年。
这些标准确保了四级公路能够适应各种类型的车辆,并确保行车安全。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具体的地理位置和当地条件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