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斌案是一起震惊社会的投毒案件,以下是案件的关键真相:
案件背景
2006年7月27日,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澳前镇发生了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导致6人中毒,其中2名儿童死亡。中毒者包括丁云虾的三个孩子和房东陈炎娇母女。
警方初步调查认为这是一起人为投毒事件,并在念斌租用的门店门把手上检测到了氟乙酸盐,使其成为重大嫌疑人。
嫌疑人及供述
念斌被警方带走调查后,在狱中承认了投毒行为,称是因为生意被丁云虾抢走而心生恨意。然而,他的供述被认为是在刑讯逼供下作出的。
念斌的律师张燕生指出,审讯视频中存在明显的剪接点,念斌的态度在剪辑点前后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且没有证据证明念斌被刑讯逼供。
证据问题
警方在案发现场提取的一百多件物品中,并未在丁云虾家的食物或厨房用具中检测到氟乙酸盐。
检方提供的证据中存在多处矛盾,例如铁锅的送检时间和检验报告时间不一致,以及关于毒物来源的证言不可靠。
法律程序
2007年2月,福州检察院以念斌投放危险物质罪向福州中院提起公诉。
2008年2月,福州中院作出判决,认定念斌犯有投放危险物质罪,但并未提及具体的投毒时间和手段。
后续发展
念斌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案件在二审中未能获得改判,念斌最终被维持原判。
念斌案因其复杂的背景和证据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尽管念斌在狱中承认了投毒行为,但多项证据表明他的供述可能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作出的,这使得案件的真实情况仍然扑朔迷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