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栏杆高度规范如下:
一般规定
当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05m。
当临空高度在24m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10m。
特殊场所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高度应超过人体重心高度,以确保安全。
上人屋面和交通、商业、旅馆、医院、学校等建筑临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2m。
材料要求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其他细节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栏杆的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适用于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
对于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室外栏杆的安全性,防止意外发生,并适用于不同类型和高度的建筑。在实际应用中,还需参照具体工程的设计规范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