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税率适用情况如下:
购进时抵扣过进项税
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含税销售额 / (1 + 适用税率) × 适用税率。
购进时未抵扣过进项税
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放弃减按2%的减税政策,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且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体适用情况
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
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入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
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013年8月1日前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购入的固定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增值税的情形:
比如购入专门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如食堂橱柜、冰柜;宿舍用空调、冰箱、洗衣机等,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申报表填写
简易计税情形:
按照3%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计税方法:
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建议
选择合适的税率:根据具体的购进时间和固定资产类型,选择最为合适的税率进行申报。
注意发票开具:简易计税情形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一般计税方法下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更多具体操作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