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影响评价的收费标准如下:
2011年9月1日开始执行的标准
收费为1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
1995年建设部规划司委托编制的标准
规模在5万平方米及以下:2万元,单价1元/平方米。
规模在5万至10万平方米:1万元,单价1元/平方米。
规模在10万至30万平方米:10万元加上超过10万部分的建筑面积×0.8元/平方米。
规模在30万至50万平方米:26万元加上超过30万部分的建筑面积×0.6元/平方米。
规模在50万平方米以上:面议。
对于大型居住区、大型会议中心、体育运动中心、商业中心、大型停车场(库)等,收费应取1.5~1.8的系数。
1998年建设部规划司委托编制的标准
规模在20万平方米及以下:2万元,单价1元/平方米。
规模在20万至100万平方米:1.5万元,单价0.15元/平方米。
规模在100万至200万平方米:1万元,单价0.1元/平方米。
规模在200万平方米以上:0.8万元,单价0.08元/平方米。
2022年及以后的标准
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但可参考1995年或1998年的标准进行协商。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编制成本,与专业的交通规划机构进行协商,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