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规定如下:
一季度业绩预告
披露时间: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前。
特殊情况:如果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则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如果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则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半年度业绩预告
披露时间: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
三季度业绩预告
披露时间: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
年度业绩预告
披露时间: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上市公司及时披露其业绩信息,以便投资者能够做出更为明智的投资决策。建议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安排进行业绩预告的披露,以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