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区别

时间:2025-03-10 12:30:33 手机游戏

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行为对象不同

行政确认:是对行政相对人既有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的确定和认可,如对身份、能力、事实的确认。

行政许可:是许可行政相对人获得为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如开店、建房子等需要政府批准的事项。

行为性质不同

行政确认:属于确认性或宣示性行政行为,仅表明现有的状态,不以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为目的。

行政许可:是形成性行政行为,可以建立、改变或消灭具体的法律关系。

法律效果不同

行政确认:未被认可的行为或地位将发生无效的结果,但不适用法律制裁。

行政许可:未经许可而从事的行为将发生违法后果,当事人将受到法律制裁。

所为的意思不同

行政确认:表明行政主体对某种状态、事件、物或行为予以法律上的承认、确定或否定。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判断的前提下,对申请是否予以准许或同意的行为。

内容不同

行政确认:内容具有“中立性”,不直接为当事人设定权利或义务,对当事人有利还是不利取决于确认时原已存在的法律状态或事实状态。

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直接为申请人授益,设定了一定的权利或资格。

方式不同

行政确认:既有依申请的确认,也有依职权的确认。

行政许可:只能是依申请才能发生的行政行为。

表现形式不同

行政确认:一般只能以证书形式出现。

行政许可:表现形式以书面的形式为主,但也存在口头、默示等许可方式。

是否具有赋权性

行政确认:不赋予当事人新的权利,只是对既有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的确认和宣告。

行政许可:赋予被许可人某种当事人本来并不享有和拥有的权利,允许其自由实施某种行为。

是否具有溯及力

行政确认:对以往存在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的加强和巩固,没有溯及力。

行政许可:是面向未来的赋权性行政行为,具有溯及力,即被许可人有资格从事或经营今后某项活动。

是否具有有责性

行政确认:当事人未经确认而进行的行为,并不构成违法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许可:当事人未经许可而从事的行为,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总结:

行政确认主要是对现有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的确定和认可,具有宣示性,不涉及权利义务的创设;而行政许可则是授予行政相对人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具有赋权性,涉及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两者在行为对象、性质、法律效果、意思表示、内容、方式、表现形式、赋权性、溯及性和有责性等方面均有明显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