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预拌混凝土资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条件和流程:
办理条件
企业经理:
至少有3年项目管理经验。
技术负责人:
具有2年以上本专业技术管理经验,并至少辞去中级职务。
财务负责人:
具有初级以上会计师职称。
工程师:
5名工程师、2名助理工程师。
经济管理人员:
不少于3名。
企业混凝土年产量:
不低于10万立方米。
生产设备:
不少于1套30立方米/小时的混合系统。
注册资本金:
达到一定数额,体现资金实力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技术实力:
包括研发、生产、质控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
生产场地和工厂:
适宜的生产场地和工厂,保证生产过程的规范化和安全性。
环保设备和净化设施:
具备相应的环保设备和净化设施,达到国家相关环保标准。
注册和税费:
获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注册缴纳相关税费。
办理流程
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企业首先需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提出申请:
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审核与公示:
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核准与备案: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属于市级核准范围,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提交资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承诺书》
。
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实验室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
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明;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申请表填报即可,无需上传注册证书)。
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和业绩完成单位出具的个人业绩证明。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即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公司)章程。
注意事项
资质种类:
预拌混凝土资质主要分为施工单位预拌混凝土使用资质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两种。
资质延续:
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有效期届满前需办理延续手续,按照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及资质标准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以上信息提供了办理预拌混凝土资质的详细条件和流程,企业可以根据这些信息进行准备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