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如下:
工业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这些标准适用于不同行业的小微企业认定,具体标准在上述各点中均有详细列出。此外,还需注意,小微企业的认定不仅包括上述的财务指标,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