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公函"指的是利用公务接待函进行违规吃喝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无公函接待:
接待单位对未出具公函的公务活动来访人员违规接待,并使用公款支付接待费用。
一函多餐:
接待单位为同一接待对象安排多次工作餐,或将同一接待对象转到多个单位轮流安排工作餐。
空白公函:
使用空白的公务接待函进行违规接待,并在需要时自主填写报销信息。
伪造公函接待:
制作或使用虚假的公务接待函进行接待。
"吃公函"是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行为,属于“四风”问题的隐形变异新表现。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函接待制度的初衷,而且破坏了公务接待的正当性和透明度,损害了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