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转移需要以下手续:
新单位开通公积金账号
职工新入职的单位必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
领取接收单
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
开具转移证明
带着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办理账户转移
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
单位办理变更登记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提供相关材料
转移申请表、身份证明、原公积金账户相关材料、目标公积金账户相关材料及其他要求文件。
异地转移
异地转移需要提供提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线上办理
可以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办理转移手续。
建议:
职工在办理公积金转移时,应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确保所有步骤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以确保转移过程顺畅。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通过其提供的线上服务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