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措施概述
强制措施是指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或财产权利的方法。这些措施旨在预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法律追究、毁灭或伪造证据、继续犯罪等,从而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种类
限制人身自由
拘传: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
取保候审: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
监视居住: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居所,并加以监视。
拘留: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暂时性强制措施。
逮捕: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
查封财物
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
扣押财物
扣押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暂时冻结涉案人员的银行存款或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如开设防火隔离带、清除障碍物等。
适用条件和程序
强制措施只能由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
适用对象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适用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
强制措施的内容主要是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而非对物的处分。
强制措施是预防性的,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不同于刑罚和行政处罚。
强制措施的适用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确保不侵犯人权。
期限
强制措施的期限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进展进行变更或解除。
以上概述了我国刑事强制措施的主要种类、适用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