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的“三个为主”是指:
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
这意味着在查处腐败案件时,下级纪委需要向上级纪委汇报并遵循其指导,以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这指的是在选拔和考察纪委书记及副书记时,应由上级纪委与组织部门联合进行,以确保人选的合适性和符合组织要求。
日常履职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
这表示下级纪委的日常工作考核应由上级纪委来进行,以确保下级纪委按照上级纪委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工作。
这“三个为主”原则旨在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从而更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