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的取暖费政策主要分为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人员以及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
厅级和正高级:3200元/取暖期
处级和副高级:2800元/取暖期
其他人员:2300元/取暖期
企业人员
企业退休(职)人员:2360元/取暖期
企业在职人员:参照2360元/取暖期标准,由企业发放
低收入群体
城市低保户:600元/取暖期
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200元/取暖期
集中供暖用户
按建筑面积收费: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非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7.5元
低保户优惠:城市低保户每吉焦44元或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元
清洁取暖补贴
咸阳:600元/户/采暖季,补贴方式按照“先补后用、到期收回、补量不补钱”原则
这些标准自2017年起逐步调整,旨在保障不同群体的基本取暖需求,减轻其经济负担。建议关注最新的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