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和优惠政策如下:
基本税率
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
优惠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无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特定区域的企业如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以及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也有相应的15%税率优惠。
集成电路企业: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特定行业优惠
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9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税前扣除政策
企业扶贫捐赠扣除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这些政策和优惠旨在减轻企业税负,促进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仔细研究相关政策,确保合规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