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履约担保最新规定

时间:2025-03-10 03:13:38 手机游戏

工程履约担保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履约保证金的定义和用途

履约保证金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的资金,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银行履约保函

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

有条件的保函: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出具证明说明情况,并由担保人对已执行合同部分和未执行部分加以鉴定,确认后才能收兑银行保函。

无条件的保函: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包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承包人违约,就可对银行保函进行收兑。

履约担保的方式

现金担保: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担保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工程履约担保。

保函担保: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由国家认可的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金额不得低于担保金额。

第三方担保:甲方委托具有担保能力的第三方作为担保人,为甲方提供工程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责任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向甲方追偿。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甲方履行合同义务后,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提供的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保管和退还

甲方提供的担保物应由乙方妥善保管,确保担保物不受损失、损害。

担保期限届满,甲方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应退还甲方提供的担保物。

缺陷责任期结束后28天履约保证金应保持有效,并应按规定的格式或发包人可接受的其他格式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经营的银行开具。如果没有理由再需要履约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的28天内发包人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其他相关规定

《世行采购指南》对履约担保的规定:工程的招标文件要求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其金额足以抵偿借款人在承包人违约时所遭受的损失。该保证金应当按照借款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以适当的格式和金额采用履约担保书或者银行保函形式提供。担保书或者银行保函的金额将根据提供保证金的类型和工程的性质和规模有所不同。该保证金的一部分应展期至工程竣工日之后,以覆盖截至借款人最终验收的缺陷责任期或维修期;另一种做法是,在合同规定从每次定期付款中扣留一定百分比作为保留金,直到最终验收为止。可允许承包人在临时验收后用等额保证金来代替保留金。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同时保护发包人的利益,在承包人违约时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