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的内容包括:
中国-马尔代夫自由贸易协定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并实施降税,未来完成最终降税后,双方接近96%的税目将实现零关税。
继续给予43个与我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对935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以扩大国内需求,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
这些调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及相关规定进行的,旨在有序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