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书一函”在不同领域有不同的含义:
反垄断监管制度
市场监管总局建立健全的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包括《提醒敦促函》、《约谈通知书》、《立案调查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营主体)/行政建议书(行政机关)》。
纪检监察和司法建议制度
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发现行业领域监管漏洞时,会制发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
挂牌督办和整改制度
“三书一函”制度还包括《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
这些制度在不同领域和情境下有不同的应用,旨在提高监管有效性、规范性和预防垄断行为,同时也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以堵塞行业监管漏洞和补齐社会治理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