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和“作”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们所表示的动作性质、使用场合以及所带宾语的类型。以下是具体的区别:
意思不同
做:表示具体的动作,如工作、活动、做事等。例如:做工、做活、做事等。
作:表示抽象的动作,如起、兴起等。例如:作罢、作怪、作战等。
侧重点不同
做:多用于具体性的事务或职业性、专业性的工作,具有口语色彩。例如:做手工、做手术、做项目等。
作:多用于一般性的活动,且动作性不强,多用于具有书面语色彩的词语,特别是文言词语。例如:作文、作对、作罢等。
用法上的区别
文白之分:内容抽象或书面语言色彩重的词语,一般用“作”,成语都用“作”。例如:作战、作贡献、作决定等。
宾语类型:
宾语是单音节动词时,多数用“做”,少数用“作”,且宾语内容比较抽象。例如:做报告、做调查、做榜样等。
宾语是动名词时,一般用“作”。例如:作报告、作调查、作贡献等。
宾语是双音节动词时,多用“作”,此时宾语成为名物化的动名词,“作”的动词性已经虚化。例如:作比较、作补充、作变动等。
宾语是双音节名词时,多用“做”,表示做某件事或某方面的事。例如:做桌子、做衣服、做饭等。
其他注意事项
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宁可写“作”不写“做”,但要做到局部(一篇文章或一本书)统一。
有些词语如“作贡献”和“做贡献”在文字场合中并行使用,但国家语委倾向于推荐使用“做贡献”,因为“贡献”是具体的东西。
总结:
“做”和“作”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所表示的动作性质、使用场合及宾语类型。具体动作或具有口语色彩的词语通常用“做”,而抽象意义或书面语色彩的词语通常用“作”。在宾语方面,单音节动词的宾语多数用“做”,动名词的宾语一般用“作”,双音节动词的宾语多用“作”,双音节名词的宾语多用“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