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活会的参加人员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全体党员:
根据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因此,组织生活会的参加人员首先是党支部(党小组)的全体党员,包括上级领导干部和其他党员。
党员领导干部:
党员领导干部除了参加民主生活会外,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特殊情况下的缺席人员:
如果有特殊情况,党员可以缺席组织生活会,但一般不得少于全体党员的三分之二。具体缺席情况需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列席人员:
组织生活会的列席人员主要包括工会的具体工作人员、员工家属代表、各部门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等。列席人员可以听取会议结果,参与讨论,但一般不参与表决。
综上所述,组织生活会的参加人员主要是党支部的全体党员,包括上级领导干部,特殊情况下可以缺席,但需符合相关规定。列席人员包括工会工作人员、员工家属代表和其他特定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