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4如下:
领取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按规定仍有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且尚未领取完毕的。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例如被用人单位辞退、公司倒闭破产、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因用人单位过错员工被迫离职等情况。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发放标准及相关待遇
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2124元,计算方式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的90%。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交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丧葬补助金与抚恤金: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期间死亡,其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申请流程与材料
失业人员需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如金融社保卡或身份证、本市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等。
网上申请无需以上材料,但需符合相关条件。
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其他相关说明
对于缴费不满1年但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深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或15%。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重新就业,缴费时间将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建议:
失业人员在申请失业金前,应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和条件,确保符合所有要求。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以便顺利完成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