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经营许可证,也称为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体分为以下几类:
ICP经营许可证
全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适用范围: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网页制作、在线交易、信息发布等服务活动的平台,如各类经营性网站、在线交易平台、信息发布平台等。
办理条件: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独立法人公司。
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至少3名员工近3个月交有社保。
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护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EDI经营许可证
全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适用范围:利用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为用户提供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事务处理的业务,如电商平台中涉及商家入驻的模式,提供交易撮合、订单处理等服务。
SP经营许可证
全称: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适用范围:通过移动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包括短信、彩信、彩铃、WAP、手机游戏等,如提供手机短信验证码服务的平台、手机游戏推广平台等。
网络视听许可证
适用范围:经批准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或依法享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格的网站,可以申请开办信息网络传播新闻类视听节目业务。
办理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章程、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等。
2. 登录码号管理系统在线递交申请材料。
3. 工信部在线审查阶段。
4.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5. 领取工信部码号核配文件或代码使用证。
建议:
办理互联网经营许可证前,企业应仔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办理要求,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选择有经验的代办机构协助办理,可以提高办理效率和成功率。
在日常运营中,企业应持续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用户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