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原来的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多个部门合并而成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市场主体登记注册:
负责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登记注册和许可审批,以及市场主体的变更、注销等监督管理。
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督:
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抽查和检验,处理质量投诉和举报,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监管:
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和规范,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特殊商品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安全性监管。
价格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监督商品价格,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维护:
处理消费者投诉和维权事务,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
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反垄断执法工作,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信用监管和信息公示:
依法公示和共享市场主体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综合行政执法:
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总的来说,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涵盖了市场经济的多个方面,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