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副高级职称评审的最新条件如下:
学历资历条件
中学高级教师: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小学高级教师: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六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教学年限条件
申报副高级职称的教师需要在所属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学工作达到一定年限,一般来说,申报副高级职称的教师需要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且近三年内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
发表论文和课题研究条件
发表论文: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3篇以上。
课题研究:主持过县级以上教学课题,或参与市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前3位)。
教学成果和教案展示条件
教学成果:获得国家教育教学成果奖或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教学能力和优质课比赛获奖。
教案展示:提交一份详细的教案,展示其教学能力和水平。
继续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条件
需要具备相应的继续教育和班主任工作经验。
其他条件
申报人员需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这些条件适用于大多数副高级职称的评审,但具体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在申报前,仔细查阅所在地区和行业的具体评审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