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业务性质
劳务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招收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并将这些人员转租或派遣给其他用人单位,从中获取劳动力差价。
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者派遣至其他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支付服务费用。
合同性质和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公司: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
劳务公司:与劳动者之间无必须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与劳务提供方的关系
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存在劳务用工关系,劳动者直接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公司:劳动者与发包方无直接关系,通常服务于单一项目或企业。
管理权限
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直接给劳务派遣劳动者分配工作任务。
劳务公司:服务人员接受承包方的工作安排和监督指挥。
应用的业务领域
劳务派遣公司:适用于需要企业直接对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安排和工作过程中的指挥监督的情况。
劳务公司:一般应用于企业的非核心业务领域。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公司: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公司:无需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经营服务
劳务派遣公司:提供劳动力并依法支付工资。
劳务公司: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并收取劳务中介费用。
法律后果
劳务派遣公司: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时,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公司:在实践中法律纠纷较多,因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约束。
劳动过程的管理
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间接管理,不能直接指令劳动者。
劳务公司:通常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也不担负社会保险义务。
结算单位
劳务派遣公司:按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
劳务公司:一般按照项目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
对外名义
劳务派遣公司: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时可以以用工单位的名义对外称呼。
劳务公司:劳动者必须以外包公司的名义进行称呼。
工作场所、生产资料、工资的报销和发放
劳务派遣公司:劳动者的工作场所、生产资料、工资发放均由用工单位负责。
劳务公司:这些均由劳务公司自行安排和管理。
通过以上对比,可以清晰看到劳务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在业务性质、合同签订、法律依据、管理方式、应用领域、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的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