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文的格式及公文字体字号标准如下:
标题
标题应使用小标宋体,字号为二号字。
正文
正文应使用仿宋体,字号为三号字。
行间距
行间距一般设置为“固定值”28磅。
纸张规格
政府文件一般采用A4纸,党委文件采用16K纸。
字体要求
保密等级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黑体。
紧急程度字体与保密等级相同。
文头的字体可以是大号黑体字或标准体、宋体字套色(一般为红色)。
发文字号的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
签发人的字体字号与发文字号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其他要素
主送机关的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
附件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
注释的字体小于正文的4号或小4号仿宋体。
主题词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黑体。
抄送机关的字体与正文的字体字号相同或小一号的文字。
印发说明的字体与抄送机关的字体字号相同或小一号的文字。
这些标准确保了政府公文的格式统一、规范,便于阅读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