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儿童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判处死刑的,但并非所有情况下都会判处死刑。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在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可判处死刑:
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实际审判中的考虑因素
法院在审理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节、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来决定最终的刑罚。
未判处死刑的情形
如果案件情况不满足上述任一情形,则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拐卖儿童的行为,若未达到死刑条件,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拐卖妇女、儿童不判处死刑的原因主要在于犯罪情节未达到判处死刑的标准,法院会依据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决定适用相应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