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规定

时间:2025-03-09 20:57:44 手机游戏

“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是中共中央在2004年1月召开的十六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旨在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具体内容为:

四大纪律

党的政治纪律:要求领导干部坚定政治立场,维护党的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确保政令畅通,不发表与中央决定相反的言论,不制造、传播政治谣言。

党的组织纪律:强调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求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反对个人专断和分散主义。

党的经济工作纪律:规范党员和党员干部在经济活动中的行为,要求遵守国家经济秩序的各项法规、财政和金融规章制度,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党的群众工作纪律:要求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反对官僚主义、以权谋私、强迫命令等行为。

八项要求

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这些纪律和要求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供了明确的行动准则,旨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党员干部的廉洁奉公和自觉抵御各种腐蚀。